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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宁波海域内文化遗产,进一步落实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签署的《关于合作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框架协议》,6月21日至22日,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文物监察大队和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通过技术监控和现场巡查两种手段,对宁波部分海域开展了一次水下文物联合执法。
为做好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文物监察大队和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两个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双方的执法要求和规则事先进行了统一协调,同时启用宁波海域动态监控系统及中国海监7027号快艇等设施作为专业的执法工具,并由一艘巡航艇为此次联合执法保障护航。
6月21日,双方执法人员以中国海监7027号快艇作为先导,利用望远镜、海上导航监察系统等专业设备对梅山港区、北仑白峰和郭巨等海域内的来往船只、海洋渔业生产等情况进行了巡查,重点查看了海域内是否存在危及水下文化遗产安全的挖沙、钻探、打桩、抛锚、捕捞作业活动及其他涉嫌破坏水下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6月22日,两个部门执法人员来到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机房中心,通过宁波市海域动态监控系统,对象山鱼山岛海域的海面情况、海洋环境、往来船只等进行实时查看,并通过雷达、北斗星导航等设施设备对正在进行的小白礁水下考古现场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如何开展水下文物保护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同时对近期国内海洋水下文物保护的一些前沿信息及海监、文物等保护部门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学习探讨。通过此次联合执法,双方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工作要求、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等,为今后宁波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开展作了一次积极推动。(宁波市文物监察大队竺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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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物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