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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丰临时交通工程。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0日讯(记者 李京枝)6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保障天丰路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2012年6月25日至2013年1月31日,天丰路(川陕路口至万石路口)封闭施工,除施工作业车辆和区间到达性机动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施工期间,行人、非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该施工路段通行。
二、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设置临时交通标志,适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控措施。
三、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