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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文要求现有农村小学原则上不再撤并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10: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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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农村小学原则上不再撤并

  加大农村小规模学校经费、师资、装备的扶持力度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小学生远距离上学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地慎重稳妥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现有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不再撤并,并办好必要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使农村走读生单程步行上学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最远不超过30分钟。

  今年4月,福建省教育厅在全省开展了农村小学(含教学点)走读生单程步行上学时间的专项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全省农村走读生单程步行上学时间在20分钟以内的占78.66%,20至30分钟的占14.83%,30至40分钟的占4.48%,40分钟以上的占2.03%。单程步行上学时间超过40分钟的农村走读生比例超过5%的县(市、区)有10个。

  福建明确,要切实规范学校布局调整程序,审慎从严控制学校撤并,现有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不再撤并。严禁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撤并学校,也不得通过减少教育教学资源投入的形式人为造成学校自然消亡。在交通不便的农村边远地区,应继续保留在校生数小于100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并通过经费拨付、师资保障、装备配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促进这类学校从“小而差”向“小而优”转化,以稳定区域内生源。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经费补助的倾斜力度,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以确保其正常运转的基本需求。(记者 龙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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