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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生食物中毒须在省级微博公布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6日 06: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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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学生营养办要求699个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开微博———

  东方网6月16日消息:全国699个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县即将全部开设主题微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均需在省级营养办微博上公布查处情况。

  从去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的22个省份的约2600万在校生中,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

  教育部设立了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近日,全国学生营养办发出《关于开设营养改善计划主题微博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学生营养办于近期开设营养改善计划主题微博,宣传政策、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通知》要求,国家试点省份、试点县均要开设营养改善计划主题微博,提倡有条件的试点学校也要开设。其中,省级学生营养办微博须发布本省营养改善计划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机构建立情况,省级营养办工作动态,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营养配餐指南,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办法、要求和阶段性结果,突发事件查处及应对情况等。县级学生营养办微博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受益学校名单、学生人数,供餐企业(单位)的准入办法,试点学校食堂饭菜价格、食谱和学校膳食委员会名单,本县监督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试点学校微博发布内容由各县学生营养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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