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民网评】前一段时间,营养餐问题频出,云南、甘肃、陕西、贵州等地的营养餐相继出现问题,且接二连三发生,让营养餐安全问题蒙上阴影。按着“我们对待孩子的态度就是我们未来的姿态”的逻辑,拯救营养餐成为一项提上议程的大事,毕竟,孩子的健康等不起,我们的未来伤不起。如今,这种来自制度的回应可谓姗姗来迟。
教育部等15个部门近日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以确保学生“营养餐”计划能有效实施。实施细则规定,学生“营养餐”应以肉蛋奶为主要供餐内容,供餐模式应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6月15日《京华时报》)
犹记得校车安全问题频出时,不少孩子用自己的鲜血与生命倾诉着校车的不规范行驶,超载、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暴露在大众眼球之下,一些孩子的生命成为带血的筹码,最终换得《校车安全条例》广泛征集意见后出台。如今,同样发生在孩子身上的营养餐问题,也同样等来了相类似的回应——《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出台。
其中最大的亮点,无疑是学校负责人陪餐,但费用自理。这种逻辑,秉承我们一贯的常识逻辑,即哪个环节容易出问题,那哪个环节的负责人就先来做,让其真实地感受这种危机感。就如同矿难层出不穷时,领导必须下井也成为一种硬性规定。让容易出错环节的负责人与大众感同身受,这种思路与逻辑并无不妥之处,也是可供借鉴的范本。
但问题是,谁来监管?如何监管?校长不陪餐、陪而不吃有何后果?等等。这些细节的缺失,同样让这个“实施细则”的正义性得到质疑,而如何完善,如何寻找对接措施,同样有待挖掘。
可以说,这个“实施细则”的出台,开启了营养餐救赎的起点,即相关部门有了必要的觉悟与意识。但这种好心如何落实到位,成为孩子健康保证的一道“天然屏障”,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毕竟,“领导下井”的规定出台之后,假领导,称某死者为领导的新闻更是数不胜数,这显然消弭了制度本身的正义。同样的道理,校长陪餐亦可能遭遇相同的尴尬。所以,有了校长陪餐,不过是确保营养餐安全的第一步,如何让监管触角无处不在,最终让良愿照进现实,则是接下来更为重要的工作,不然这“实施细则”就不过是纸面上的美丽。
就如同这个社会秩序的维护不是只有法律就万事大吉了一般,一个实施细则出台,也不意味着营养餐的问题就万事大吉了。法律靠执行,细则同样靠执行。法律也好,细则也罢,不过是一个参考标准,如无强有力的执行,良愿自难修成正果。所以,到“实施细则”出来以后,如何设置必要的对接工作,如何让监管硬起手腕,显得比“实施细则”本身更为迫切,也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