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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近日买了一辆车,该如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答:首先,您需要备齐以下资料: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原件等);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进口车还需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车辆技术参数);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或国家规定免检车型除外);
8、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及发动机拓印膜一套和机动车标准彩色相片2张;
9、《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10、《刑侦验车通知书》【注:仅办理19座以下(含19座客车)和轻型以下货车(含轻型货车)需刑侦检验】;
11、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接着,您需按照以下办事流程办理申领业务。
第1步:到市国税局车辆购置办,缴交车辆购置税。
第2步:到机动车查验场(注:先到机动车业务厅1楼1号窗领取刑侦验车表格,再到机动车号牌固封处领取查验表格、粘贴车架拓印,已自带车辆相片的在领取相关表格后车辆可直接排队等候验车),办理车辆照相/查验车辆/刑侦验车。
第3步:到机动车业务厅1楼5、6、7、8、10、11、12号窗,办理业务资料受理。
第4步:到原业务受理窗口打印选号及缴费凭证。
第5步:确定号牌号码(选号)。
“自编自选号”在机动车业务厅1楼选号区;“十选一选号”在机动车业务厅3楼选号区;“网上自选号”需通过互联网进行。号牌确定后请将选号凭证交回机动车业务厅1楼14号窗口。
第6步:到机动车业务厅缴费窗口(注:使用印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缴交牌证费。
第7步:领取机动车号牌或临时行驶车号牌。“十选一选号”的号牌凭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领牌凭证”到号牌固封处领取;
以其他方式选号的号牌需要暂时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注:在机动车业务厅1楼9号窗领取),待机动车号牌制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再凭身份证明及临时行驶车号牌到号牌固封处领取(可自愿办理邮政速递)。
第8步:领取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群众自办业务的到机动车业务厅1楼9号窗领取(可自愿办理邮政速递);
代办业务的到机动车业务厅3楼1号窗(可自愿办理邮政速递)。
在您办证过程中,有关部门会依据政府规定收费。
收费标准是:
汽车号牌100元;
行驶证15元;
登记证书10元;
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5元/张;
因选号方式、车辆类型不同将产生不同收费。
车管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业务咨询电话:22610023转3;投诉监督电话:23087830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