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报道)乌鲁木齐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于近日确定。与去年(2011)相比,今年的工资指导线中首次提出,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也要为职工涨工资,具体的增长幅度可通过协商来确定。
6月1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了解到,今年,乌鲁木齐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与去年相同,基准线为17%,上线为21%,下线为6%。但是在执行条件方面,今年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往年,在执行工资指导线时,一些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而今年,工资指导线的执行条件明确提出“对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这是今年最大的变化。既可防止一些企业为逃避给职工加薪而故意将报表做成亏损的现象,也能使职工原有生活水平不受大影响。”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相较以往,今年各企业依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不同工资增长率的条件规定也发生了变化(详见上表)。
该负责人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制定,结合了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劳动就业状况以及人工成本等综合因素。依据的是乌鲁木齐2011年经济发展状况及其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既考虑到了企业长足发展,又考虑到了当前物价上涨因素以及市场出现的“招工难、留人难”现象带来的影响。虽然是一项“软指标”,只是柔性指导,但是它为工会委员会或职工本人与企业协商涨工资提供了比较合理的依据和标准。
据了解,下一步各区、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将根据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改进完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
工资指导线每年公布一次,乌鲁木齐市和各区、县辖区内国有、国有控股、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民营、私营等企业,都适用乌鲁木齐市企业工资指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