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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8日,云南省砚山县检察院组织公诉、民行、预防、控申等部门的人员以及特约检察员在办公楼前开展了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社会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
在宣传中,采取制作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检察机关的立案标准、受案范围、举报须知等知识进行宣传;同时突出"民行宣传月",对民行部门工作职责、受案范围、申诉时限、抗诉条件,以及便民利民九条措施、办案纪律等也作重点宣传,以此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使广大群众加深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了解。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
此次宣传月活动,除了统一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受理申诉案件、发放宣传资料之外,还将开展民行检察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走访当事人“三进一访”活动,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他们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及工作程序,引导他们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从而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最终实现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刘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