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朱建勇)记者从5月31日召开的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0年至2012年4月,该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共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案件8500多件,涉及金额近20亿元。
江苏省检察机关民行部门所办理的民事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国有土地出让金、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保护等领域。2011年,淮安市检察院开展以“预防国有资产流失”为主题的民事督促起诉专项活动,共办结督促起诉案件138件,督促相关部门清缴应收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资金4.15亿元。扬州市检察院通过召开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现场会,全面推进支持起诉工作。该市邗江区检察院建立与法院支持起诉协调通道和快速调解机制,注重保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及时促成11名因被拖欠工资而上访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得到司法部有关领导的肯定。
2011年3月,江苏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暂行规定》,对办理督促起诉案件的原则、范围和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督促起诉工作规范开展。无锡、南通、连云港等地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法律工作文书等方式,将民事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