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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小额担保贷款不再受户口限制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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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治区区域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项目开办经费、流动资金不足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 创业人员在异地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应向创业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敏燕报道)今后,只要在疆内创业的人员,不用再为资金短缺一筹莫展了。只要具备条件,就可以到创业地去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户籍将不会再成为你申请贷款时的“绊脚石”!5月3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新疆已取消了小额担保贷款户口所在地限制。

  凡符合相关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残疾人、失地农民、军队复员转业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治区区域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项目开办经费、流动资金不足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需要说明的是,创业人员在异地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应向创业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同时,创业人员作为借款人还应具备4个条件:借款人须是自治区户籍的各类创业人员;借款人在创业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借款人应当在银行无不良信用纪录,且具有一定的偿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应当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今后,我区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在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安全的前提下,都将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创业人员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使更多的人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据悉,近年来我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不断完善,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逐年增加。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区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1.6亿元,贷款总人数20.68万人。其中,当季新增小额担保贷款逾10亿元,贷款人数3.58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8.75亿元、3.2万人,带动5.378万人实现就业。一季度,大中专毕业生贷款1108人,占贷款人数的3.09%,贷款金额6004万元,占贷款金额的5.71%。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已经成为我区推动创业促就业,建立就业长效机制的重要切入点,为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在疆内跨地区创业人员还无法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异地申贷问题已成为制约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特别是支持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群体创业的瓶颈。为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促就业的作用,我区今年特地取消了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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