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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项成果将获科技进步奖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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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30日讯(见习记者 丁彤) 30日,记者从枣庄市科技局获悉,2012年度枣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正在进行,经过枣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评审组初评推荐,枣庄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对120项优秀科技成果拟授予2012年度枣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56项,三等奖57项。
 据了解,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枣庄市人民政府设立了枣庄市科学技术奖,具体分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枣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实施技术开发与推广、社会公益、重大工程和管理科学等项目中,做出较大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年评审一次,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20项。
 根据《枣庄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对公布项目如有异议,均应署真名及单位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寄送枣庄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枣庄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由初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将公示情况及异议处理结果向枣庄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报告。另外,枣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对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奖励意见进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枣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将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15000元、5000元和2000元,枣庄市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而且,枣庄市科学技术奖奖金应当按照完成人的贡献大小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市政府批准撤销其奖励,追回荣誉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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