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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条例将施行 违法“过烟瘾”小心电话举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2: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北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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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津版控烟条例即将实施,昨天本市举行“《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誓师大会暨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它标志着津版条例将于5月31日正式施行。誓师大会上首次向社会公布10个控烟监督执法部门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以后市民遇到违法吸烟现象可根据场所向相应执法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条例》的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的定额罚款,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被处以50元至200元的定额罚款。

  新的控烟条例相较于过去,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禁止吸烟范围扩大,由原有的公共场所禁烟扩大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二是明确了禁止吸烟单位的义务和权利。三是处罚力度和范围进一步加大,处罚对象偏重场所管理者。四是建立起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控烟机制。控烟工作执法主体由卫生行政部门转变为多部门执法,实行部门管理、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积极引导、有效监管的原则。根据规定,对违反《条例》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可由控烟监督执法部门给予5000元和500元的定额罚款,对于违法吸烟的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元至200元的定额罚款。对于阻碍控制吸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控制吸烟执法人员、禁止吸烟检查员和劝阻吸烟的人员执法以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者,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条例》还规定具有执法职责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制定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举报处理流程,公布举报电话,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市卫生局建议广大市民,应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对于发现公共场所非法吸烟行为可向该单位的上级控烟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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