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黑龙江省举行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16: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5月25日,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在哈尔滨市举行。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许毅蒙参加了听证会。

  黑龙江省物价局负责人陈述了《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方案》、《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听证会参加人围绕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方案阐述了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有关政策给予了细致解读。

  许毅蒙在听证会上指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是国家的一项重大价格决策,最大的意义在于建立了一个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是经过反复论证后慎重推出的,既符合国家指导意见精神,又贴合全省实际,应坚决支持国家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决策。在简要介绍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对居民电量与其他用电类别电量进行了比较,对黑龙江省阶梯电价方案阐述了意见和建议。

  许毅蒙表示,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将认真做好政策落实工作,一是深化电量计费、客户资料信息的核查工作,对“一户一表”、“合表”、“电采暖”、“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等进行审核复查,对零电量、大电量、突增突减等异常情况进行逐一复核。二是加强实抄率、准确率和电费差错率的管理和考核力度。三是向广大客户做好阶梯电价相关知识宣传工作,对电量划分、电费计算及节约用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是继续加强电网建设投资改造工作,提高电力供应能力,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稳定的电力保障。

  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赞同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绝大多数参加人倾向第二方案,即第一档每户月用电量1-150度,覆盖全省89.4%的居民用户,比国家规定的覆盖80%居民用户高9.4个百分点,电价维持现行0.51元/度不变。第二档每户月用电量151-240度,第一、二档合计覆盖全省98.8%的居民用户,比国家规定的覆盖95%居民用户高3.8个百分点,国家规定“第二档电价提价标准每度不低于0.05元”,黑龙江省按低限0.05元/度安排,为0.56元/度。第三档每户月用电量241度以上,覆盖全省1.2%的居民用户,电价每度提高0.30元,为0.81元/度。同时,对城镇“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免费用电基数,标准为每户每月10度电。

  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在表达对电价改革的理解和支持的同时,也对方案提出了补充完善建议。黑龙江省物价局表示将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该省的实际情况,在与邻省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方案,经黑龙江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拟于6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按规定程序选定的34位听证会参加人,除1位专家学者因个人原因未到会外,33人参加了听证会。其中,20名消费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7名经营者、3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黑龙江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等13家媒体记者与会。另有5人旁听了听证会。(桑学勇)

热词:

  • 居民生活用电
  • 居民用户
  • 电价改革
  • 黑龙江省电视台
  • 居民电价
  • 阶梯
  • 一户一表
  • 听证会
  • 参加人
  • 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