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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王永强 任文报道)2012年,国家和新疆共投入扶贫开发资金11.25亿元,同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贫困户受益。
今年,新疆将重点实施南疆三地州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边境扶贫、特困山区村扶贫攻坚、产业扶贫、扶贫培训等五大工程,计划实施整村推进规划373个村,培训贫困农牧民20.5万人次,通过产业支撑使贫困农牧民稳定增收,全年力争减少贫困人口30万人。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00元,人均财政收入和人均GDP的增长幅度超过全疆平均水平。11.25亿元的扶贫开发资金中,中央补助9.25亿元,新疆财政安排2亿元。
为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贫困人员身上并发挥应有作用,新疆各地加强监管,将扶贫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审验后,款项由国库直接拨付到供应商、农户手中,从源头上避免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和田地区洛浦县财政局工作人员 木塔力甫·卡地:“培训完了之后,管理好扶贫资金的管理,不得(使)扶贫资金挪用、挤占、流失。”
自治区扶贫办总经济师 陈雷:“减少很多环节,能够加快财政资金的拔付,最关键的核心是确保贫困村、贫困户能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