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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在我省首架韩国旅游包机即将开通之际,我省居民将首次由西宁机场出发直达韩国旅游。在出境旅游日益广泛的同时,西宁海关提醒首次出境旅游的您出境前应先做足功课:个人携带超值物品出境需要填写申报单,有申报记录的个人物品不征税。
记者日前从西宁海关了解到,进出境旅客通关时,应根据海关规定选择申报通道、无申报通道。无需申报行李物品的,可以选择无申报通道径行通关。需申报行李物品的,应选择申报通道,同时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申报单》,如实申报所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按照规定需要缴纳进口税的还应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缴纳税款。
旅客随身携带应纳税物品需办理申报手续。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应纳税的行李物品需复带出(进)境的,需向海关申报,海关按暂时进出境物品办理手续,无需缴纳进口税。
通关小贴士:
1.旅客入境携带物品规定
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服装、化妆品、电脑、手机等自用物品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在自用合理范围之内的,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予以征税放行;超出自用合理范围的,按货物进行申报,并办理通关手续。携带酒精饮料(12度以上)超过1500毫升、携带香烟超过400支、携带雪茄超过100支或携带烟丝超过500克的,对超过限量但属自用的部分,将予以征税放行;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者5000美元外币现钞,需向海关申报。
2.禁止出入境物品目录
禁止入境的物品: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各种烈性毒药;毒品等。
禁止出境的物品:除上述物品外,包括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音像制品和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物品。(作者:杨姝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