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月工资最低增加167.44元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15: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5月22日讯(记者秦昕)22日,记者从潍坊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潍坊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出台,潍坊2011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488元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基数的6%,也就是潍坊企业职工月工资最低增加167.44元。

  潍坊市企业可以2011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488元为基数,也可以本企业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2012年工资指导线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按基准线调整得出企业职工年工资将增长5023.2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22%,就此企业职工年增长上线为7367.36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6%,得出企业职工年增长下线为2009.28元。据新出台规定,潍坊正常营业企业职工月工资最低将增加167.44元。

  据了解,由于企业经营情况不同,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暂不增加工资。各类企业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潍坊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增长同时与企业性质竞争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1年全市企业在岗平均工资的,在效益等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按照上线增加职工工资。

  对于职工工资水平相对偏低的企业,2011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或低于当年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且连续2年实现利润增长且赢利,预计2012年经济效益有一定增长的,职工工资增长不应低于基准线。

热词:

  • 最低工资标准
  • 基准线
  • 企业职工
  • 在岗职工
  • 职工平均工资
  • 货币工资
  • 工资增长
  • 下线
  • 国有控股企业
  • 正常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