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金华版“新拆迁条例”出台50%以上被征收人不同意就要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2日 07: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金华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取代原来金华执行10之久的《金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该办法取消了“拆迁”一词,改为“征收”。根据该办法,征收补偿方案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因旧城改建需征收房屋的,50%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应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还对人数作了明确。“以前人数比较模糊,现在明确了被征收人达200户以上的就算多,如果情况复杂应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本报记者 陈艳

  作者:陈艳

热词:

  • 拆迁
  • 征收补偿
  • 金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听证会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旧城改建
  • 讨论决定
  • 新办法
  • 金华市
  • 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