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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版“新拆迁条例”出台 “拆迁”一词改“征收”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2日 0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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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5月22日讯金华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取代原来金华执行10之久的《金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该办法取消了“拆迁”一词,改为“征收”。根据该办法,征收补偿方案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因旧城改建需征收房屋的,50%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应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还对人数作了明确。“以前人数比较模糊,现在明确了被征收人达200户以上的就算多,如果情况复杂应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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