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杨临萍:最高法将制定房屋征收与补偿诉讼相关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8日 13: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 赵娟)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临萍作为“喜迎盛会巾帼情——中央国家机关女司局长访谈”第5场嘉宾之一做客人民网,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近年来,拆迁问题在社会上非常受关注。访谈中,有网友提问,“去年一月份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原“行政强拆”后,人民法院在办理行政机关提起的非诉强制执行案件中采取了哪些新举措?”对此,杨临萍作出了回答。

  杨临萍说,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关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事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是重大制度创新与进步,行政机关由原来的拆迁管理者变为征收人,原有的由行政机关自行审查、执行的“行政强拆”模式被取消,一律变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使得法院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面临诸多新困难、新情况,有关此类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程序、审查标准、强制执行方式、新旧法律衔接等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杨临萍说,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十分关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践运行,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此未作明确规定,经有关国家机关之间反复协商,形成现阶段以司法解释方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明确具体操作规范的共识。经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我院于2012年4月10日颁布实施《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着眼于提高操作性、指导性,从案件受理、审查、执行和新旧法律衔接等程序和实体方面对人民法院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作出了具体规范。其突出有四个特点:

  一是充分考虑了征收、补偿、执行等多环节中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综合保护;二是通过严格案件受理条件、审查标准和审查方式,细化了对被执行人及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权利救济;三是确立了法院审查,一般由政府实施的“裁执分离”强制执行方式;四是广泛吸收最新立法成果和域外有益经验。如将《条例》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定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要件,将违反《条例》中的“公平补偿”原则、《行政强制法》中的“行政目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的“程序正当”原则,规定为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重要依据。

  总之,该司法解释的出台,是人民法院主动服务大局、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是人民法院有效解决现实工作难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实现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改革执行方式、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它的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理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秩序,促进《行政强制法》和《条例》的正确施行,防范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违法和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下一步,最高法院将针对征收与补偿诉讼案件展开调研,尽快制定指导诉讼案件的司法解释。

热词:

  • 杨临萍
  • 司法解释
  • 条例
  • 强制执行
  • 补偿工作
  • 诉讼案件
  • 行政强制法
  • 征收补偿
  • 国有土地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