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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岱娜通讯员王晓霞)当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或涉及老国企职工工资支付等问题时,往往无履行能力,而申请者执行人又因面临困境而不断上访。针对这一情况,龙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借助执行联动机制,今年通过寻求各级机构协助、发挥相关亲属人员作用,顺利破解了二宗涉访执行棘手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10月,原告谢某明、谢某莲诉被告黎某、谢某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由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16.5万元。但因被告未履行赔偿义务,谢某明的父亲谢某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急切要求将赔偿款执行到位。龙湖法院执行局承办案件后,及时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向相关单位查询财产等措施,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二被执行人也未主动履行。而谢某泉等人却对此不理解,一度出现上访等行为。针对申请人身体状况和特殊困难,法院启动司法救助金发放程序,向区委政法委争取到救济金人民币1.2万元,帮助受害人度过难关;同时,请谢某钿所属村居村委协调做好其家属思想工作,释法析理。此外,执行局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债务履行事宜,最终达成由被执行人一次性付还人民币10万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与此同时,执行局还圆满执结了一宗涉及老国企、申请人长期上访的疑难案件。申请执行人杨某和被执行人汕头面粉厂劳动争议一案,被执行人是一个老国有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末歇业,企业负债无法偿还,退休工人的工资支付已成问题。为此,执行局通过协调,让被执行人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同时审批发放该院司法救助金,并争取区政法委支持发放司法救济金,协调社保、地税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杨某办妥退休手续及医疗保险手册、社保卡手续等多种途径,最终促成该案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