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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法检共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模式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18: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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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消息(武法宣 记者 陈明玥)今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与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推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模式。“该模式对此前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主要体现出寓教于审等特点。”

  据武侯法院副院长王佳舟介绍,未成年人“圆桌审判”规则,主要指审判 人员、公诉人员、未成年人围坐在同一张圆桌前完成诉讼程序,三者平行且“ 零距离”,营造宽松的庭审环境,有效减少涉案未成年人的压力,使庭审教育 与庭后矫治有效衔接,最大程度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

  但此次推出的模式中,审判只是其中一个部分,此外,检察机关会在庭审 前制作《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训诫书》,并在法庭教育阶段由公诉人予以宣读 。《训诫书》将重点指出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原因、犯罪所导致的严重后果及 社会危害,以期触动未成年被告人的内心,让其认识到所犯的错误。同时,在 庭审后,人民法院会制作《法官寄语》和《告家长书》,语重心长地指出未成 年被告人的错误,并对其提出殷切希望,让其接受法庭教育,用心改造。

  武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立新表示,圆桌审判中法官的谆谆教诲,父母的殷殷期望,以一种温馨的方式传达给了未成年被告人,让他们受到了心 灵的震撼和感召,“寓教于审”的同时也让未成年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 为并及时悔恨,从而使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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