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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7日 16:3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城法院网站
[审判员]:现在休庭(敲击法槌)。[15:21:40]
[审判员]: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现在继续开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晓松危险驾驶一案,经过以上开庭审理,本庭充分考虑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已得出结论。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晓松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致四车追尾,三人受伤,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为严肃国法,维护公共安全,对被告人高晓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判决如下。被告人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15:31:51]
[审判员]:今天是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闭庭后五日内送达。交代抗诉、上诉权利(略)。公诉人是否听清?
[公诉人]:听清了。
[审判员]: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
[审判员]:辩护人是否听清?
[辩护人]:听清了。
[审判员]:现在闭庭。将被告人带出法庭。(敲击法槌)[15:32:01]
[主持人]:各位网友,现在审判长已经宣布休庭,庭审已经结束。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安宏玉、高高诺等同志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本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参与,再见![15:35:31]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5: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