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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网讯(记者哈斯叶提·居马报道)5月8日,乌鲁木齐海关与南京海关在南京签署《乌鲁木齐海关南京海关连-喀、连-霍集装箱班列监管协议》,一条从连云港出发通过新疆口岸抵达欧洲的国际商贸大通道,正成为横跨我国东、中、西部的“黄金通道”。
据介绍,今后凡是经南京海关所辖连云港海关办理出口转关及过境通关手续的进出口货物,都可以通过铁路集装箱班列运输方式转关至乌鲁木齐海关所辖喀什、霍尔果斯海关,在海关监管下换装公路运输工具,由南疆、霍尔果斯口岸出境前往其他国家。该协议的签署将支持连云港集装箱海陆联运通道的建立,发挥新疆陆路口岸的通道作用,探索出一种便捷高效的公铁联运通关模式,进一步加快陆桥沿线物流速度,有效降低通关成本,积极促进贸易便利化。
目前,乌鲁木齐海关已与全国90多个海关单位建立了转关业务往来。2011年,乌鲁木齐海关共监管转关过境货物362.44万吨,同比增长2%。其中,进口转关44.62万吨,进境过境67.27万吨;出口转关69.94万吨,出境过境180.6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