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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居民买电是按度数买,一次最多买2000度,现在有一些新小区使用智能电表,是按钱数购买电量,这在今后电价调整后该如何协调?”昨天,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参加人参加质询考察,实行阶梯电价调整后,交电费时具体如何计算等成为参加人最关心的问题。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本月11日召开,为让听证会参加人更直观全面了解听证方案内容,市发改委、北京市电力公司组织听证会参加人进行质询考察。按照相关程序,由市消费者协会、市人大、市政协等单位推荐产生的25位参加人已全部于4月26日收到听证方案,进行了约一周的理解消化。
质询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发改委和电力公司提问,认真为即将举行的听证会发言做准备。
北京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百顺介绍了全市电网运行建设情况。2011年,本市执行居民电价的用户616.24万户,用电量168亿度,占全市总用电量的23%。其中,589.36万户“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将实行阶梯电价。北京作为快速发展的国际大都市,对电力的依赖越来越高,用电需求多元化,要求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也越来越高。
谁来操作这个阶梯电价?是银行、物业还是社区,如何来操作?电表今后还能否使用?多数听证会参加人都对阶梯电价操作层面的问题有疑问。对此,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处长彭红说,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80%居民用户的用电价格保持不变。即大多数居民家庭电费支出不受影响,只有少数用电量多的居民家庭电费支出会有所增加。
按照市发改委已公布的听证方案一测算,一年内累计用电量不超过2760度的居民用户占80%,其电费不会增支;用电量在2761度至4800度之间的居民用户占15%,全年电费增支最多不超过102元;占5%用电最多的居民用户,年用电超过4800度后,每多用1度电,电费多支出0.3元。
针对部分参加人担心用电季节性差异较大的问题,彭红表示,本市“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均以年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由于以年为周期执行,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调剂使用电量,充分用足每月阶梯电量基数,平缓了季节性用电波动,解决了季节性用电差异问题。
此外,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国家要求,本市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了每月15度的免费电量,按每户每月15度电量和0.4883元/度的电价标准,采取货币化明补的方式,定期随市民政部门的低保金统一发放。
新闻延伸
阶梯电费该怎么算?
据市发改委介绍,以听证方案一为例,对一个家庭全年不超过2760度(230度乘以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0.4883元/度,即维持现行电价没有变化;
居民家庭全年在2761度-4800度(400度乘以12个月)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0.5383元/度;全年超过4800度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0.7883元/度。
如某户居民家庭在一年内累计购电量为5000度,则当年支付的电费应为:
2760×0.4883+(4800-2760)×(0.4883+0.05)+(5000-4800)×(0.4883+0.30)=2603.5元。(窦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