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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马昭)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4月份优良天数为30天,蓝天出全勤。17个区、开发区获奖励共计2050万元。
环保部门监测显示,我市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天,较去年同期增加5天,其中优级天数为2天。本月首要污染物仍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三项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月平均浓度分别为0.030、0.042和0.105毫克/标立方米,较去年4月分别下降了9.1%、12.5%和27.1%。
根据我市《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区县、开发区每月蓝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每减少一天罚20万元,每增加一天奖励25万元的政策,4月份,对17个区、开发区考核核算结果为:奖励金额共计2050万元,无罚缴。因户县、周至、高陵、蓝田无历史对比数据且无相邻参照点,暂不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的月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