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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被欠薪职工最高可获5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05: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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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底前,本市工资集体协商将完成立法,以建立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届时企业将必须与职工开展协商。同时,企业恶意克扣工资,将被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照,职工可获得所欠工资1至5倍的赔偿金。昨天,北京市总工会发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解读细则。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还指出,最低工资应是职工的纯收入;而加班工资、高温津贴、医疗卫生费、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等,都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计算范围之内。对于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行为的企业,可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对违反规定逾期不改的,对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劳动和工商部门可提请给予企业停产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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