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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齐齐哈尔4月25日讯 深交所于4月20日晚间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确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当中的政策直接指向一些绩差股,大大限制了其玩弄“壳”资源的空间。我市股评分析师提醒,市民再想介入创业板股票的时候,必须要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深入考量。
据了解,在暂停上市情形的规定中,新规则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在终止上市情形中,新增“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等规定。深交所表示,《规则》充分体现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
针对目前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的暂停上市公司大多数以补充材料为由,拖延时间维持上市地位并重组的情况《规则》,要求公司必须在30个交易日内提供补充材料,期限届满后,深交所将不再受理新增材料的申请。《规则》还明确,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依据,杜绝以非经常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
据我市长江证券分析师曹放介绍,虽然短时间内符合创业板退市表的企业难以出现,但伴随着部分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后业绩的急剧下滑,退市的风险已经显现。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273家创业板企业虽然尚未出现年度亏损的情况,但已有14家出现连续两年净利润下滑的情形,分别为华伍股份、智云股份、中青宝、新宁物流、宝德股份、荃银高科、恒信移动、天龙集团、高新兴、科新机电、宝通带业、中元华电、南都电源和中科电气。值得警惕的是,上述14家企业2010年利润平均下滑幅度为24.5%,2011年则进一步扩大至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