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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海口4月1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嘉珮)18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2012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今日公布。根据该《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新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学校先招生后报计划。
据介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新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为监控教育教学质量,各地可举行小学学业水平测试,但不能作为录取七年级新生的依据。
《意见》规定,各校要严格控制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地区要在3年内减少到10%以下,低于10%的要巩固并努力继续减少;加强入学年龄的审核和学生入学资料的建档工作,严禁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就读;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重点班。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学校以外,其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
另外,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要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确保每位适龄的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随迁子女按时入学。坚持“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原则,认真做好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和港澳台籍学生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
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地必须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未经省、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录取的学生,不予承认学籍。各地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按规定比例招收的择校生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地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接收外省转学生和允许学生到省外借读。
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凡录取到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必须是参加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参加往年中考,但未参加我省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各地不得当作新生录取。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避免出现大班额和超大规模学校。计划一经制定原则上不再追加,严禁先招生后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