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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使用短信后不再收到其他方式送达的法律文书
本报珠海讯(记者陈治家通讯员杨小江)从4月16日起,珠海交警支队开始实施“手机短信告知服务”,采用手机短信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交通安全违法信息、车辆年审提示信息及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等。
“手机短信告知服务”具体业务可通过交警窗口办理或路面执勤民警办理两种途径办理,一个途径是通过车管所办证大厅及办事窗口、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等交通管理业务办理窗口办理“手机短信告知服务”业务。
另一个途径是路面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会和相关车主宣传“手机短信告知服务”业务。车主如接受“手机短信告知服务”,可填写《手机短信告知交通违法信息确认书》办理。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手机短信告知服务”便民措施是一项免费服务。
确认接受“手机短信告知服务”的车辆,交警部门将采用手机短信送达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送达法律文书。
据悉,车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后,交警部门将在7日内核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录入系统,系统会即时向车主自动发送手机短信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