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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戳中体育界“公职福利”制度软肋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09: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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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20年间,中国军团在奥运会上成绩斐然,不少地方体育部门为充分发挥奥运冠军的明星效应,对“有特殊贡献的运动员”进行分配时给予照顾。因此,运动员“赛而优则官”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其中就包括很多并未退役的运动员,因此,这些官位很多都是只有待遇没有要求的虚职。当这种官并不需要任何行政才能,也根本不用坐班。黄穗当时就是这样的例子。

  从世界冠军,到副处级干部,再到白领3年空饷,整个过程之中,我们看到这种“公职福利”。还要说明的是,除了奖励公职之外,奖励运动员读大学、读研究生,也是常见的现象。

  公职是国家公器,不可以成为对部分人的特殊赠品。一方面,这会破坏了社会公平的原则;另一方面,也会引发某些占有这部分福利资源的体育人士的傲慢态度,使得他们既不会珍惜手中的权力做些实事,也有可能不会珍惜这个对于普通人来说得之不易的岗位。

  失踪三年仍发工资已涉嫌违法

  湖南羽球中心是正处级事业单位,理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务员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以辞退。黄穗“失踪”多年,无论她是委任还是聘任获得的副处级官员身份,都早已具备辞退条件,不仅不辞退,反而一直发放工资,这本身已涉嫌违法。

  而黄穗实际所享受的,不过是屡见不鲜的“吃空饷”而已。如果缺乏严格透明的考核管理机制,由此孕育的各种荒诞绝不会止于黄穗“失踪”的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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