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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 2012年新疆大幅提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2012年至少有25万人将享受到各类职业培训。
根据新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从现在起,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两学期1800元/人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在新疆注册的各类企业与新招用新疆籍员工签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每人按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5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此外,对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则按照补贴标准的100%予以补贴。对少数民族劳动者参加就业日常汉语和就业岗位汉语言培训的,按照不超过150元/人给予常用汉语言培训补贴。另外,将组织开展2012届高校毕业生万人创业培训工作,按现行补贴政策600元/人予以培训补贴。
新标准实施后,补贴资金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初步测算约3亿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孙戎:“要加强职业培训来促进就业,有重点性的进行一些培训,加上三定的培训,就是定单,定向,定岗的培训,我们下了30多万的目标管理计划。”
据了解,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治区也将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信息管理平台,落实培训人员实名登记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孙戎:“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职业培训目标是500万人次,高技能人才(培训),从2010年20%达到十二五末的24%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