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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企业培训新人合格方可享补贴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9: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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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李敏燕报道)今后,新疆企业对新录用新疆籍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就有可能获得相应的培训补贴。这是4月9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

  据悉,企业新录用新疆籍员工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时,可依托企业职工培训机构或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政府将对企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但是,培训费用要由企业先行垫付,待员工培训合格上岗后,按照自治区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政府才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对企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并不是每个新录用的新疆籍员工的企业都能享受到的。我区的这项培训补贴主要倾向于以自治区及各地州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大中型企业,且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各类企业。此外,企业新录用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新疆籍员工才能获得补贴。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适应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中企业用工需要,积极发挥企业在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企业新录用人员职业技能,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企业申请培训补贴的职业(工种),应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同一职工年内参加不同工种的培训或跨年度参加同工种、同等级培训的,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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