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2011年浦东法院共审结医疗案件131件,经分析,浦东法院发现医院主要的问题及瑕疵有:
第一,病历文件的管理较为混乱。案件所反映的问题有,主观病史的不规范涂改情况较多,病史中的手术记录、术前谈话有添加内容,病程记录也不够规范,有的案件中未记录病程,有的案件在治疗过程中改变治疗方案未记录,有的案件病历记录过于简单。
第二,与患者的沟通存有欠缺。案件所反映的问题有:病情严重性程度告知不详,与患方术前谈话沟通不规范未记录,医疗操作前未充分告知可能产生的并发症,改变治疗方案未告知,改变手术方式时与患方家属沟通欠缺等等。
第三,诊疗行为不够细致存有瑕疵。如对急诊危重病人没有通过绿色通道为患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而是让患者挂血液科专家门诊号;体检不全面,临床观察不仔细、不到位;在使用利多卡因治疗中,缺乏心电图监测;应用贵重的自费药物未说明用途、用法及目的等等。
此外,部分医院对于签名的审查把握不严谨,一类是医生的签名存在代签现象,另一类是患者家属在代患者签名时没有让其特别注明是代签,在患者否认时导致医院举证困难,也给审理带来了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