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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免收发票工本费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05: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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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熹、通讯员徐卫兴)昨日从省地税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免收全省小型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地税发票工本费。

  据介绍,在我省享受此项优惠的小型微型企业有30万户,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有60万户。除此优惠之外,全省所有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也享受免费待遇。免收发票工本费后,其经费由各级地税部门列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解决。我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领用免费发票的同时,还将享受其他相关税收优惠。

  省地税局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首次领用发票时须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免收发票工本费申请,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新开业纳税人的从业人员或资产总额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和本通知规定的,也可免收发票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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