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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专电(记者 刘平 张洪伟)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如何有效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成为正在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天津委员关注的话题。
据一项抽样调查显示,法制观念薄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当前,我国中小学普法教育主要停留于传统警示、说教模式,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兴趣点不合拍,也落后于当前信息社会的时代背景,收效不显著。我国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亟待改善。
乐国安委员在提交的《关于创新“动漫”普法工作形式,提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实效的建议》提案中认为,要整合以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相关的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人力资源,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培育、鼓励“动漫”等普法创新方式。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题材,根据青少年各个年龄段的不同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教材,以生动的画面、趣味的故事和喜闻乐见的形式,使青少年带着兴趣学习法律。
近几年来,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虐待、残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在街头四处流浪的儿童也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何悦委员在提交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提案中建议,加强国家公权力对传统亲属监护制度的运转进行干预,建立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监督制度。
她认为,建立我国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也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表现。未成年人在智力、体力、心理等方面都较成年人处于弱势,他们自我保护能力差,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监护人给予特殊的保护和关注。但由于贫困、观念、文化、意外、伤残等因素影响,父母监护缺位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应当承担监护监督的职责,监管、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确保未成年人成为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作者:刘平 张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