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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出台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举报奖励办法:
本报讯 (记者喻莉萍 通讯员刘艺)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打”专项部署,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近日,市工商局出台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假冒伪劣食品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市工商局将对“三打”期间向工商部门提供假冒伪劣食品的有效举报线索者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达30万元。
查获制假售假案件133宗
据悉,市工商部门日前成立了“三打”工作领导小组,迅速集中全系统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重点领域摸底调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制假售假案件。
据工商部门统计,截至3月7日,全市工商系统共查获制假售假案件133宗,其中食品案件67宗,涉案食品货值金额达38.22万元,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4个,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3宗,公安机关刑拘19人。
经查处属实的均获奖励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举报、揭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的积极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市工商局日前出台《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假冒伪劣食品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举报奖励办法》。
根据《办法》,“三打”期间,凡向东莞市工商局提供线索,并经工商部门依法查处的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均属奖励范围。
据工商局解释,市民可以通过来函、电话或直接到当地工商分局等方式,向市工商局提供违法单位名称、地址,违法人员的姓名以及制假手段、违法事实等情况,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工商部门表示将认真调查处理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5
传真号码:0769-26986507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侧(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界处)东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邮编:523073
对举报范围内的举报线索,经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后,所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物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查获货物总值10%以下给予举报人奖励,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举报案件经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后,涉案人员中有被移送司法机关,并成功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查获货物总值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奖金最低不少于2万元;举报奖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