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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 燕)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昨日发布CPI数据:今年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9%,其中新涨价因素占2.2个百分点,翘尾因素占1.7个百分点。
八大类价格涨跌格局为“六升二降”。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4.0%,影响总指数同比上涨4.0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涨跌基本相抵,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5.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3.8%,烟酒价格上涨1.6%,居住价格上涨0.5%,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下降1.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5.1%。
与去年12月相比,今年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2.2%。价格变动具体有以下特征:
一是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6.2%。主要是受春节因素的影响,海水产品、肉禽及其制品、鲜菜、鲜瓜果等部分食品价格出现了明显上涨。其中,水产品价格上涨17.8%、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6%(猪肉价格上涨5.3%)、鲜菜和鲜瓜果分别上涨24.5%和4.4%。此外,其他品种价格相对平稳,多数价格还有小幅下跌,如粮食价格下降1.0%、油脂价格下降1.3%、蛋类价格下降1.3%、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下降1.8%等。
二是服务项目价格环比上涨1.5%。受春节因素的影响,部分市场化服务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其中,家庭服务价格上涨37.7%,旅行社收费和机票价格分别上涨16.7%和19.5%,洗车和汽车租赁价格分别上涨28.6%和11.1%,民营快递价格上涨15.8%,理(烫)发价格上涨6.6%。此外,受驾驶培训费用上调的影响,专业技能培训价格上涨5.3%。
三是工业消费品价格环比下降0.5%。其中,受冬季服装等价格折扣加大影响,服装价格下降1.8%;通信工具价格下降8.8%;受铂金价格大幅下跌影响,首饰价格下降8.2%;液化石油气价格下降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