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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在推动团体献血量与地区精神文明考核相挂钩工作的同时,无偿献血情况也将作为高校师生评优考核指标。(1月30日京华时报)
提出质疑者大都基于《献血法》的规定,将无偿献血纳入高校师生评优考核指标与国家法律明确的自愿献血原则背道而驰。还有人认为,靠行政命令的硬性推行,只会使无偿献血变相功利化,可能会建一时之功,却解决不了献血者热情不高的问题。固然这些看法不无道理,但是在不能从根本解决全民自愿献血的主动性之前,要有所作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将无偿献血列入评估考核指标,无疑是理性务实之策。
面对血荒困局,评优考核机制不能置身事外。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郭美美事件”之后,公益事业遭遇信任危机,各地相继出现血荒是不争的事实。以北京市崇文门商圈的采血车为例,一天下来,合格献血者仅三四人左右,该采血点一日仅能采1600毫升,即8个单位,而全市保障临床用血须达到1700个单位库存量。所谓“远水不解的渴”,不能坐等公益环境的改变来推动献血量增加,必须挖掘和整合现有的行政资源,大力引导和激励公众自愿献血。将无偿献血列入高校师生评优指标进行考核,就是其中的一个选项。
无偿献血列入考核并非无法可依。《献血法》、09年修订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以及09年实施的《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中都明确,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按照规定的奖项、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鼓励率先献血和奖励无偿献血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不是一句空泛的法规条文,需要细化的行政措施来务实推进。无偿献血列入评优考核就是一项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措施。不过,此次卫生部门出台的举措主要是针对高校和团体无偿献血,没有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应在制度的完善将评价考核的范围适当扩大,真正落实鼓励率先的法律原旨。
还要看到,无偿献血列入考核呼唤社会公众的爱心回归。无偿献血是为了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己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无偿献血是终身的荣誉,无偿献血者将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同时,无偿献血也是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爱心接力和互助行为。大学师生都是无偿献血的主体力量,勇敢地伸出胳膊献出热血,就是在践行当代大学生的一分社会责任。以评优制度引导大学生自愿献血,不仅是大力弘扬社会公德,立德育人、以德树人,提升大学生道德水准,引领社会向善力量的应有之义,而且有利于大学生确立回报社会、服务人民的价值观,有利于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与志愿者行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要建立公平合理的细则,在评优中坚持同等条件无偿献血者优先的原则,而非硬性挂钩,甚至出现以往有过的将献血与毕业证书捆绑的怪招。同时,高校要关心自愿献血大学师生的身体健康,为他们安排休息时间,提供适当的营养补助。相信通过细化制度的加入和引导,公民积极无偿献血的爱心奉献和高尚情操必将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