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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在推动团体献血量与地区精神文明考核相挂钩工作的同时,无偿献血情况也将作为高校师生评优考核指标。(1月30日《京华时报》)
针对保障临床用血库存量严重不足的现状,北京市卫生局鼓励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初衷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高校师生素来也是中国无偿献血队伍的主力军,然而,将无偿献血情况与师生的评优考核挂钩,却是一个晕招。
《献血法》第二条就明确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此法律文本中的一个重要定语就是“自愿”,所谓自愿就是自己愿意而没有强迫地去做。如今,将献血情况与师生评优考核挂钩——未献血就影响师生评优,显然违背了这一法律精神。
无偿献血说到底是一项慈善公益活动,而慈善的本质是公民的自发行为,非自愿的慈善,则背离慈善本意。说来也巧,今天的另一则新闻就是关于“自愿”的: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月实施,强捐奖金将问责(1月30日《新京报》)。笔者在此就怀疑,将师生评优与献血绑在一块,不也属于“强捐”吗?只不过捐的不是钱,而是血。
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社会从来就缺少善心,也不缺少捐献的热情,最稀缺的是安全、高效的捐赠渠道和公开、透明的善款使用保证制度——温州动车事故发生后,广大市民连夜排队献血就是最好明证。眼下,很多地方遭遇血荒,表面的直接的原因固然是公民献血不够积极,但深层次原因则是社会信任危机。在“用血浇花”“无偿献血高价用血”“献血后感染疾病”等多个事件的相继爆出,伤害了公民的献血热情,这与郭美美事件之后各地红十字会受捐额锐减,是一个道理。
正因如此,鼓励公民无偿献血的根本之道,还得从最基本的制度入手,尤其是要保障献血用血的信息畅通透明,例如献血和用血的各项成本以及所涉各个环节的全程透明,并尽量体现其公益属性。唯有如此,才能打消公众焦虑,让公众放心地献爱心。基于此,将献血情况与师生绩效挂钩,无益于从根本上解决“血荒”,反而可能异化无偿献血这一爱心活动,它容易导致两种极端,一是部分人产生逆反心理,更加坚定不献血;二是一部师生为了评优,不顾个人身体状况,非自愿地参与献血——事实上,献血对象也有着特定群体,并非所有人都适合献血,如果一个人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参与献血,最终却因此而影响其评优,这显然也有悖公平。
还有一点值得玩味的是,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既然如此,为何不同时“鼓励”一下国家工作人员作无偿献血的表率呢?例如将献血情况与公务员的评优、绩效、晋升等挂钩,要知道,分析往年无偿献血的统计报表不难发现,国家公务员在其中占的比例非常小,基本上很少参加——目前,大学生、农民工无偿献血的比例超过了90%,而公务员参与无偿献血的比率不到1%。这也难怪网友纷纷质疑,“政府总是宣传无偿献血,可公务员都不带头献血,如此宣传又怎么能说服人?”也正因如此,面对“血荒”,职能部门将师生推向献血前沿,公务员却置身事外,有失公平平等原则不说,更有权力捏软柿子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