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今儿起,龙年鞭炮能点捻儿喽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8日 04: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沈阳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1月16日是农历小年,也是2012年春节期间沈城解禁烟花爆竹的第一天,2012年春节又是新制定的《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生效的第一个限放的时间段。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了解了关于限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去年大年初一凌晨,沈阳市标志性建筑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了重大火灾,在全国引起关注。于是,沈阳市政府在去年下半年发布了新的《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和限定。元旦过后,沈阳市政府召开了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确定2012年沈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期为1月16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计22天,比往年缩短了3天。同时重申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最高拘留15天。

  购买:

  到正规零售点买C级、D级产品

  警方介绍,市民要到经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到无证摊点、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应选购危险性小,外观整洁,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浮药,有正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等完整清晰标志的烟花爆竹。我市只允许市民购买C级、D级烟花爆竹,且品种、规格须符合有关规定。

  燃放:

  选择室外空旷无火险的地方燃放

  根据规定,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仔细阅读产品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燃放。不得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应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火险的地方燃放。不能在住宅楼窗户、楼道及阳台上燃放,不可酒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不要手持;点燃烟花爆竹如发生未燃现象,不要再点火,更不应伸头靠近查看。

  禁放:

  10层以上建筑周边10米内禁放

  市政府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和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重要军事设施;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水、电、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客(货)运输站点、机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桥梁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以及周边距离100米范围内;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室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10层以上或者高于24米的建筑物周边距离10米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在物业企业划定的燃放区域以外;城市绿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储存:

  每一住户存放量不宜超两箱

  烟花爆竹应随放随买,每一住户烟花爆竹存放量不宜超过两箱,不要集中存放。存放时要远离火源、电源,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存放数量较多时,不能存放在楼下车库或楼内家中,应选择独立结构的建筑物放置,并做好看管工作。限放区内的居民在春节期间应把购买的烟花爆竹全部燃放,不要常年储存,减少存放危险。本报记者崔平

热词:

  • 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 燃放烟花爆竹
  • 保护区
  • 军事设施
  • 城市绿地
  • 文物保护单位
  • 烟花爆竹销售
  • 物业企业
  • 铁路线路
  • 国际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