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金融稳健运行的关键时期,国务院召开了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棋活,全盘皆活。当前,我国金融改革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对诸多挑战。一方面,我们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将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更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对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应当清醒地看到,国际金融危机并未结束,外部经济波动和金融市场动荡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影响仍然存在,确保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任务艰巨。我国金融领域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总体粗放,农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金融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领域风险隐患比较突出,金融宏观调控有待改进,金融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结合得不够紧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不够及时有力,金融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必须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显著增强我国金融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着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和监管体制,形成结构合理、服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
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该放的坚决放开、该管的切实管好,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金融管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为金融创新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和监管条件,并把防范风险始终贯穿金融创新全过程;坚持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的永恒主题,将防范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有效防范经济与金融风险相互作用、金融与财政风险相互传递、外部风险向境内转移;坚持自主渐进安全共赢的开放方针,在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基础上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
要加大对农村、小型微型企业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建设,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加强金融法制、社会信用体系等金融基础建设。(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