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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提出整改意见
人民网来宾1月6日电 1月5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消防大队联合县安监、质监、气象等部门深入城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检查过程中,大队消防监督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深入辖区在建工程工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个工程项目是否按图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水源设置、消防车通道设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特种岗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标语设置、工人宿舍用电用火安全,以及施工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情况。每到一处检查人员都非常细心地查看、检测,指出存在隐患和问题,并做好现场拍摄和记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一是要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源,重要部位要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设施和器材;二是及时清理工地内影响和阻挡消防车通道的建筑材料,随时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三是及时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从领导层到一线施工人员,分别明确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监管、隐患自查和防火巡查工作;四是要强化施工现场“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通过此次对建筑施工现场实地检查,规范了建筑工程审核、验收程序,消除了火灾隐患,确保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为进一步深入“清剿火患”战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