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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1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市政府法制办拟于2012年2月中下旬召开《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据市政府法制办介绍,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公众较为关心、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听证。《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超时停车的,应当责令补缴停车费,并可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听证议题主要包括关于停车矛盾突出区域的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议题;关于利用闲置空地开设临时停车场的议题;关于公共停车场停车不饱和时周边不得设置道路停车位的议题。同时,考虑选择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其他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听证。
本次听证会拟安排听证代表15人,包括市民代表4名;停车行业协会代表1名;专家学者代表5名;停车场经营者(管理者)代表4名;市律师协会代表1名。市民代表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其他代表通过所在单位推选后由市政府法制办邀请的方式产生。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可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的全部内容,且于2012年1月15日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城建法规处。听证代表经市政府法制办遴选后确定。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在报名的市民中遴选后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