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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首批公租房开始招租 每月租金最低1694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1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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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首批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华泾馨宁公寓供应试点拉开序幕,各相关区将从12月30日起开始为期7天的租赁咨询。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和上海地产集团29日公布了馨宁公寓月租金价格,月租金最低1694元,最高3311元。

  同时,来自上海市房管局的消息,另一个市筹公共租赁住房――新江湾尚景园项目12月30日也将启动招租。

  馨宁公寓项目位于徐汇区华泾镇,东至华发小区,西至长华路,南至华发路,北至淀浦河,占地面积1354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9361平方米,绿化率37%。住宅区块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约17.3万平方米;地下地上车位600个;配套公建区块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项目配有居委会、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点和配套商业等各类设施。

  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900套,其中一居室508套,二居室2246套,三居室146套。

  首批公共租赁住房制定租赁价格时严格遵循“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实行一房一价,其中一居室的建筑面积为40.24-42.43平方米,月租金为1694-1896元;二居室的建筑面积为61.58-63.27平方米,月租金为2533-2772元;三居室的建筑面积为74.67-78.24平方米,月租金为3033-3311元。

  上海市房管局29日公布了首批公租房项目供应试点申请条件和供应标准。馨宁公寓项目主要面向徐汇、闵行、长宁、普陀、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出租,以套为单位出租,单身职工可安排一套一居室,职工家庭可安排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单位集体承租的,可拆套安排入住,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申请对象中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中的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四个准入条件: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且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工可向单位所在区的公租房运营机构提出咨询和申请,政策咨询为7天,申请受理期限为政策咨询结束后30个工作日,其中单位集中申请接受为前15个工作日,后15个工作日接受职工个人或职工家庭申请。(记者 陈桂兰)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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