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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报道,临近大选,奥巴马开始指责美国高校学费越来越贵,还提议改变联邦政府给美国高等院校拨款的方式,但从中也能看出总统先生的无奈——政府只能减少对高校的拨款,却无法命令各大学降低学费。学费定多少,由市场决定由学校自决。而政府能做的,只是“掏钱助学”这么简单。 [详细]
第193期
总统放话说,大学学费太贵了,的确,据资料显示在美国,两年制公立大学,学费平均一年2000美元,四年制公立大学为5400美元,私立则为28300美元。其中有12.6%的私立大学,学费超过3万美元;有37%的公立大学,学费超过9000美元。
与此同时,美国的中等家庭收入,在5万美元上下。如果只看这些数字,上便宜的四年制公立大学,仅学费一项就超出一个中等家庭收入的10%。如果加上将近1万美元的生活费,一个大学生一年消耗一个中等家庭将近1/3的收入。如果这样来看,美国的大学学费的确不便宜。
奥巴马认为,现在的大学教育贷款过多,学生毕业后也无力偿还。事实上,“高学费、高资助”一直是美国大学所贯彻的指导方针。据《经济学人》的报道,在美国的大学里,20%的学生来自在贫困线上挣扎或在贫困线之下的家庭。而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2%,在孩子中占17%。可见贫困生上大学基本没有财政障碍。
以2003-2004学年度为例,美国从联邦政府、州政府到学校、私人慈善机构给学生提供的各种资助达到1220多亿美元。在校学生总共有1646万多人,平均到每个学生头上,就有7400多美元,远远超出公立大学的平均学费。而真正得到资助的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平均拿到的钱要比7400美元高得多。因为有许多学生来自富裕家庭,并不需要资助。
当然,资助的效率固然重要,但机会的公平同样不可忽视。美国人上大学,先要算一下“预期的家庭贡献”。把家庭收入、人口、财产、债务、居住地以及所上的学校和费用等输入电脑,换算的结果会告诉你应该为孩子上大学付多少钱。如果结果为5000美元,大学学费、生活费等是25000美元的话,剩下的2万元就由学校或其他机构用各种资助的形式填补。
但以NBA球星巴蒂尔为例,出身于中产家庭的他并不会为杜克大学(私立名校,学费不菲)的学费担忧,同样,他也不会享受到学费补贴(篮球特长生奖学金除外)。而那些不好好读书的学生,哪怕是出身寒门,经济资助也得让给别人。政府出资资助念书,哪怕是在美国,拿不拿得到这笔钱,也和自己的努力程度成正比。
美国的教育市场可谓最为成功的市场之一,一个大学怎么办、教什么,均由当地的需求决定。无论是斯坦福之类的名校还是水平一般的公立大学,亦或社区学院,大学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各个层次大众的求知需要。美国大学的董事会中,来自金融、宗教界的外部人占比较大的比例,也可以说是“外行管理内行”。董事会的作用就在于迫使大学要反映社会的需求,大学不能够关起门来只搞学问。因此,大学的学费也多由学校自己制定,各州政府起到的作用其实很小。
美国大学施行公司制的管理,学校经捐赠、学费等途径所得的资金,会交由专人打理进行投资。近几年金融危机期间,各个大学投向金融行业的钱都打了水漂,从富可敌国的哈佛大学,到小型文理学校,尽皆损失惨重。
虽说美国的大学教育,随处可见金钱的身影,但政府绝不是对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放着不管。美国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是其一年GDP的2.7%,而欧洲仅1.1%,美国政府对教育管的还真不少。这比数额不菲的经费却并不是拨给各个大学的,政府出资助学,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构建公平有序的教育市场。
据美国萨福克大学助理教授薛涌介绍,如果直接把经费拨给大学,一些重点大学获得了多得出奇的经费,别人根本无法与之竞争。于是,其他大学为了吸引政府的眼球、抢占获得大量财政拨款的地位和资格,就会不惜工本地上大项目、创大牌子。这样竞相“寻租”的结果,是使各大学过分投资,哄抬教育成本,最后把贫困学生挤出高等教育。相反,把钱直接交给学生,让学生“采购”大学,各大学要挖空心思低成本、高质量地培养学生,市场的竞争导向完全不同。
美国各州虽有管理高校的权力,但一般也只有高校设置审批权、董事会成员任命权和经费预算权等。另外,各州还对人才需求进行预测,为高校提供信息服务,对高校内部的事务一般不予干预。因此,即便是总统发话,降低学费也绝非政府一厢情愿。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教育券”的发明人弗里德曼指出,政府在教育中有三个功能:1、立法实行强迫性的义务教育;2、在财政上资助学校;3、管理学校。在美国的高等教育界,第三点功能被选择性删除,政府只掏钱助学,并不插手管理。比如Pell Grants——联邦政府资助低收入学生的最大奖学金,拿到这笔钱的学生,只要到一个学校注册,钱就会拨到学校的账上,学校必须在14天之内把钱交给学生,否则就犯法。
在美国《高等教育法》中,贯穿着政府如何促进高等院校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要求、如何保障教育机会平等的内容。为此,美国政府和高校以保证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保证成本分担下的高等教育公平为基本原则,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
作为民主党籍的总统,奥巴马所代表的是“99%”美国人的利益,为了赢得其支持,自然要替民众权利大声疾呼。而事实也和他说的一样,在未来十年中,美国60%的新职位将需要高中文凭以上的学历。无论发言出于何种目的,华盛顿的政治多么分裂,倡导教育平等,把青少年从毒品、暴力中拉回到课堂,都是永恒的话题。
美国建国初期,私立学校达特茅斯法案的判决深入人心,普遍认为其深远影响在于,私人团体和民间组织可以像自然人一样获得宪法的保护而免于政府的政治干预。而该案更为直接的意义则是,作为独立法人的美国大学,不应受到州议会的影响,大学的独立自治应该予以尊重。
大学自治诞生于中世纪“学者行会”制度,后逐步成为高等教育制度性内涵。“自治与分权”更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主流选择。尽管美国大学的“社会性”极强,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较他国更显著,但其显著的独立性源于经费来源的多样化,再加之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使美国大学享有的自由比世界上任何主要国家的大学都要多。良性竞争与自治制度相互强化,形成了多样化的高等教育体系。
在美国,大学就是大学(军校除外),没有“白宫直属大学”、“纽约州直属大学”等行政色彩很浓的标签;更没有直接管理的部门,也没有行政级别。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并向董事会负责,在学术方面则受评议会制约。学校里,董事会主要决定学校的大政方针、对外关系和学校的财政、资产等,而对学术事务甚少介入。校长可以静下心来主抓学术、招生等事。
校长和其他教学人员也非官员,不用忙于迎来送往,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师途”和“仕途”。外行处理行政事务,内行们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岗位上发光发热,社会认可等世俗利益自然会随之而来。没有行政干预教育,多一些Sheldon一样的呆子,对学生来说不失为一件幸事。
行政远离校园,教师才能更像教师,教育才能更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