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营改增”未来或每年减税三千亿
央视网(记者仲昭举 报道)自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企业今年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专家预计明后年,“营改增”将推广至全国,预计每年减税3000亿—4000亿元。
“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启动试点,后试点地区扩至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截至2013年2月1日,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
谈及“营改增”的意义,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减税增效。通过减税实现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尤其是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下行风险,如何通过减税来激发市场运行的效率就显得非常关键和紧迫。
二是完善税制。通过“营改增”,我国流转税制中税负不公的问题从制度上消除了障碍,这是优化税制的一种根本性改革。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增加。实施“营改增”,无论是处在制造业的纳税人,还是处在流通环节或者进出口环节的纳税人,将面临统一的增值税,不仅有利于实现税负公平,而且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就业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预计,今年“营改增”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全年将减税2000亿元左右。而明后年,“营改增”将推广至全国,预计每年减税3000亿—4000亿元。
虽然“营改增”在为企业减负上是利好方面,但有学者担忧,若营业税全部纳入增值税框架体系,肯定会动摇现行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基础,从而催生重建地方主体税种以及地方税制体系的要求。
日前,财政部、央行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营改增”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地方。
普华永道中国中区流转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认为,“在试点过渡期内,收入归属保持不变,能够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但是这只是权宜之计。今后如何分配,则涉及中国整个财政体系的改革问题,还需很多部门协商。”
不过贾康表示,还是要注意到“营改增”的价值。在世界金融危机冲击后,“营改增”的改革是通过机制贯通,从产业的结构优化升级换代的内在激励直要到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使我们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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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联播封面报道《“营改增”引领财税体制改革》20130721
No2: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系“营改增”最大收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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