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报道,今年8月,57岁的土耳其人诺扬·罗拿成功拿到了中国“绿卡”,也就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一开始,他发现自己是周围唯一一名取得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士。不过,他马上就遭遇到了重重困难。在记者的陪伴下,诺扬在银行、酒店、售票机构“四处碰壁”,一天下来,按照法律规定,应给予绿卡持有者应有权利的几家机构,都回绝了他的各种申请,这让诺扬感到惊讶。
我们刚刚批评完北漂小伙回乡办护照被处处刁难的事,就发现手持中国绿卡的外国友人同样遭遇了办事难。上述新闻中,某家外资银行在看过诺扬出示的中国绿卡相关法规后,依然以“内部流程大于法规”为由拒绝了诺扬。难怪诺扬会愤怒地拍起桌子。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自2004年8月就开始实施,绿卡制度在中国确立。去年9月,为了进一步明确持有中国绿卡的外国友人所享有的相关待遇,中组部等25个部门印发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这一办法详细规定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适用范围。
诺扬给银行工作人员出示的就是这个《办法》。本应是当事人出示绿卡就能办的事,却在出示法规明文之后依然办不成,这无疑是服务机构的“中国式傲慢”。几家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展现出了同一个细节——更希望诺扬出示护照,而不是绿卡。一些向诺扬索取护照的工作人员在查询流程规定后,最终接受了绿卡作为诺扬的身份证明文件。
目前在中国生活的外国人大约有64万人,迄今为止,符合各项苛刻条件、成功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仅有5000余人。这样的悬殊数字,导致服务行业人员接触护照的机会更多一些,而接触绿卡的机会更少。
中国绿卡的申请条件十分苛刻,有媒体在研究申请流程后认为,即使比尔·盖茨、马克·扎克伯格这类商业巨子跑来申请中国绿卡,都有可能因条件不符而被拒绝。不过,就事论事地看,数量少并不是服务机构降低服务标准、或者不按照法规提供服务的理由。
无论顾客群体属于什么,服务机构需要做的是,一视同仁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供服务。如果因绿卡持有者数量较少,他们就不得不在特定情况下放弃绿卡所能带来的便利,那么谁知道下一个“少数派”是谁?他们要被迫放弃的权利又是什么?
诺扬的遭遇是典型的“规定落不到实处”的事例。一旦规定落不到实处,要么导致一些人的权利受到忽视,要么导致一些人的权力得不到约束。这两点都会伤及政府执政的效率,成为深化改革的阻力。
前文提到,中国绿卡的申请条件十分苛刻,反过来说,那些申请到中国绿卡的外国友人也必然对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诺扬希望,自己吃螃蟹的行为,能够为其他在华的绿卡持有者争取到更好的条件。毋庸置疑,所有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都理应享有这片土地所赋予他的权利。(央视网记者 刘浩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