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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引领财税体制改革

2013年07月21日 09:06 | 来源:央视网 记者:祝娟 杜雨敖 仲昭举 | 手机看视频

核心提示: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扩至全国范围。“营改增”最直接的效果是为企业减负。同时,它打破了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有助于不少企业利用这一税改新政拓展业务、扩大市场。“营改增”正发挥着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

“营改增”试点下月扩至全国 收入归属保持不变

央视网(记者祝娟 报道)2013年3月底,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财税改革被确定为2013年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并被要求,财税改革要拿出方案,循序推进。

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展开。

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展开。

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2013年4月1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会议指出,实行“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营改增”于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市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开展。随后北京、江苏、安徽等8省(市)分批开展试点。从今年8月1日起,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作为今年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具体来看,这一措施既有前期试点行业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又有广播影视行业纳入扩容范围,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的改革也会择机推出,涉及减税金额约1200亿元。而这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个税种的改革仅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从试点到全国推行。

那么这一改革的收效到底如何?

上海作为2012年“营改增”先行试点城市,据相关数据统计,2012年该试点“营改增”减税额达240多亿元,服务业增速达到了两位数,服务业新增企业5万户。而一项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

而按目前试点结果看,“营改增”之后减税幅度约为20%,以2012年我国营业税总额15748亿元为例计算,全面推广“营改增”之后,地方政府收入将减少三千多亿元。

下月扩至全国 收入归属保持不变

记者近日从财政部获悉,为确保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顺利扩至全国范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强调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

根据三部门最新发布的《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地方。

此外,按照即征即退政策审批退库的改征增值税,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改征增值税收入不计入中央对地方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基数。试点期间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生的财政收入变化,由中央和地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分享或分担。

通知指出,改征增值税试点前服务贸易出口原免征营业税部分仍由地方负担,新增加的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按92.5:7.5的比例负担,地方应负担的部分通过年终结算据实上交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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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联播封面报道《“营改增”引领财税体制改革》20130721

No1:  “营改增”试点下月扩至全国 收入归属保持不变

No2: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系“营改增”最大收益群

No3:  专家:“营改增”未来或每年减税三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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