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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6日 16:43 关键词: 南京 中山陵 非典型拆违

南京中山陵“非典型拆违”事件始末

央视网 记者:沈玮

核心提示:拥有强拆权的城管部门不敢管,而在管理红线内的中山陵园管理局却没法管,这一事件暴露出了南京市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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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调查

深度调查|房价普涨背后的激烈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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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刷新 更新时间:1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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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记者沈玮 报道)南京市中山陵风景区以及其所在的紫金山,地处南京城市东侧,风景秀丽,整个风景区内有众多名胜古迹,这是南京展示对外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一直以来,为了方便中山陵风景区的管理,南京市成立了直属南京市政府的中山陵园管理局,统一管理整个风景区。

  2013年4月初,南京数家地面媒体曝光,在中山陵风景区内,一处名叫钟山山庄的小区内藏着400多处违建,然而多年以来,这个小区内的违建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在具体执法中,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与南京市玄武区城管局之间就管辖权和执法权产生了很大分歧。

  南京市玄武区城管部门表示,根据《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规定,“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批准要求在风景区内从事建设活动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这说明钟山山庄小区违法建设的管控与拆除,执法主体均应为中山陵园管理局,玄武区城管执法部门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然而中山陵园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的负责人则表示,中山陵园管理局并没有行政强拆权,“根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不论违法建设在什么区域,城管部门、规划部门和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都是监管的第一责任主体,城管部门查处违法建设有明确的行政措施与手段,因此钟山山庄的拆违工作主体是玄武区城管部门。”

  更让城管部门尴尬的是,在2005年,玄武湖街道、玄武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在中山陵园风景区红线范围内拆违,被违建当事人以越权执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玄武湖街道、玄武区城管局最终败诉,向当事人赔偿了20多万元。这一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使得城管部门对于进入中山陵园风景区红线范围内进行执法疑虑重重。

  拥有强拆权的城管部门不敢管,而在管理红线内的中山陵园管理局却没法管,这一事件暴露出了南京市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

  经过媒体密集曝光后,南京市政府迅速行动起来,南京市政府法制办经研究后表示,中山陵园管理局作为中山陵园景区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景区内违法建设的监管和控违职责,是景区内违建管控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批准要求在风景区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也规定,开发区、风景区、火车站等窗口地区的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并可以接受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委托行使相关职权,中山陵园管理局完全可以依据《行政强制法》申请法院实施司法强拆,或者提请政府交由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强拆。

  这一解释为中山陵园管理局与城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提供了法理依据。随后中山陵园管理局与玄武区联合成立了钟山山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全面开展拆违工作。

  据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的工作报告,仅用半个多月的时间,到4月下旬,钟山山庄小区内就拆除违建406处,共计5040平方米,达到九成多,而剩余的10处、近100平方米违建也将尽快拆除。

  除了对小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力拆除外,对于整个事件中暴露出的行政执法人员相互推诿、不作为的行为,南京市纪委也介入并给与中山陵园管理局相关5名责任人停职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

  针对一些居民担心拆违不彻底的顾虑,中山陵园管理局表示,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违建回潮。

  至此,这一起源于媒体曝光,发酵于两部门互相推诿,高潮于上级政府强势介入的“非典型拆违”在运动式的治理下,迅速进入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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