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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2日 19:58 关键词: 国家能源局 启动 专题调研

国家能源局:启动18项专题调研

央视网 记者:仲昭举

核心提示:重组后,国家能源局的核心工作将围绕“转职能、改作风、抓大事、解难题、办实事、建机制”而展开。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转职能”工作的难点在于,国家能源局依然由国家发改委管理,改革的基本面不会改变,突破力度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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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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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刷新 更新时间:1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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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记者仲昭举 报道)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改委所在地,国家能源局作为其直属单位,与发改委同地办公。

5月16日14点,进出发改委的人员十分频繁。除了武警站岗外,还有两名工作人员严查证件。当一名男子拿起相机准备在发改委门前留影时,被工作人员大声阻止:“不许拍照!”

大院外一切如常,而办公楼内,一场国家能源局重组改革正在酝酿。虽然“三定”方案于5月6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讨论通过。但两周过去了,详细方案依然没有向社会公布。对此,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认为:“大部门制改革并不是国家能源局能主导的,国务院应该还并没有最终批复。”

重组后设置11个司局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将原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改委管理。

记者在国家能源局5月8日的一份文件中发现,重组后的国家能源局至少包括以下11个司局,分别为煤炭司、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发展规划司、石油天然气司、核电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国际合作司、电力司、电力安全监管司、市场监管司。其中,电力安全监管司与市场监管司为新增司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则由原能源局政策司、法规司和原电监会相关职能部门重组而成。

能源“大部门制改革”的突破口从国家能源局与电监会的整合开始。5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原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围绕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等话题进行了讨论。改革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电力是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电力项目审批在国家能源局,而市场监管职能则在电监会,造成两部门在电力改革、投资准入、项目审批和价格等诸多方面的职责重叠,不利于整体能源统筹谋划和推动电力行业发展。同时,至今电力市场没有形成,能源领域目前存在过度管制和垄断的问题,电监会的职能作用也逐渐虚化。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电监会并入能源局,能更好地统筹推进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在垄断体制下,一些有利于促进能源革命的技术并没有得到重视,垄断企业成为了技术进步的阻力。”同时,利用电监会在市场监管方面的优秀人才资源,加强国家能源局监督职能。

为“转职能”铺路

5月3日,国家能源局启动了能源重大战略问题调研工作,整个活动将持续到6月底。5月8日至9日,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亲自带队赴湖南、湖北两省调研。

调研主题围绕“转职能、改作风、抓大事、解难题、办实事、建机制”而展开,“转职能”成为重中之重。吴新雄表示,“转职能”要把工作重心转到“议大事、谋大局、管长远等宏观管理上来,认真处理好计划与市场、宏观与微观等重大关系。”

此次调研着重在国内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境外资源开发利用、能源科技创新和能源体制改革等4个方面展开,共18项专题调研内容。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这次国家能源局重组后,“转职能”工作的难点在于,国家能源局依然由国家发改委管理,改革的基本面不会改变,突破力度有限。

林伯强表示,“转职能”重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审批取消和下放,二是向大监管方向转型。国家能源局应该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下放,将项目审批权逐步交给地方政府,而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转移到能源产业规划上,将国家与地方的能源规划相统一。同时在监管上,从对电力行业的监管,扩大到向石油、煤炭、新能源等大能源领域的监管。

最新消息表明,国家能源局近日将取消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下放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下一步将按照新“三定”规定的要求,做好有关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

国家能源局表示,重组方向是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能源监管体系,逐步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强监管”的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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